關于印發青島市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聚焦“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推動政策靠前發力,市政府研究確定了《青島市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青島市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
一、2022年新實施的政策清單(共43項)
(一)培育壯大有效需求
1. 2022年,統籌財政資金和專項債券資金80億元,集中支持現代水網、綜合立體交通網、現代物流網、能源保障網、市政公用設施網、新型基礎設施網、農村基礎設施網等“七網”建設。(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2.對2022年度綜合指標全省排名前5位的省級工業互聯網園區,參照省級標準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3.推進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系建設,對我市獲批國家立項支持的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類項目,按其獲得中央財政資金的5%,給予項目承擔企業一次性獎勵,由企業用于獎勵核心團隊。(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通信管理局)
4.開展數據中心提質增量行動,優化調整用電補助政策,2022年對電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2以上(或等效節約用電300萬千瓦時以上)、高水平服務超過15%且服務上云企業超過300家的大中型數據中心,給予每個已用物理機架最高1000元支持;對“算力賦能千行百業”數字化轉型間接經濟效益達到300萬元以上(或年服務超過30萬人次)的邊緣數據中心,給予每個已用物理機架最高3000元支持。(牽頭單位: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
5.對符合條件的家庭,通過公租房實物配租、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的方式進行保障。(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6.降低6級(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標準,將收費標準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至1800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防辦)
7.根據各區(市)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和加氫站建設情況,將我市獲得的省級獎勵資金分配至各區(市),統籌用于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8. 2022年分解下達21.7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統籌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按規定下達到位。(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9.支持供應鏈企業在重點產業功能區或物流樞紐節點設立轉運中心或分撥中心,對自建的倉儲物流項目,按照相關程序優先推薦為省、市、縣重點項目,并優先給予土地要素保障。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用地項目,經批準,可以劃撥供地;依據省物流業發展規劃,在新型工業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區內,規劃建設物流設施用地,參照工業倉儲用地有關政策執行。(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0.市屬國有企業應當積極服務城市發展戰略,更好服務保障民生,助力產業轉型升級。對其承擔的功能公益性業務和重大戰略投資項目給予業績考核和收入分配政策支持。(牽頭單位:市國資委)
11.組織開展文化和旅游消費促進活動,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二)穩定經濟運行
12.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13.全面落實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等財稅支持政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4.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的重點天然氣管線建設工程予以支持。(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5.加大文化行業減稅降費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對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免征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16.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將技術創新、專利發明、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等方面獲得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作為其申報職稱的重要參考。(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營經濟局)
17.支持金融機構為山東省內科創企業簽發、承兌或持有的票據辦理貼現,助力全市科創企業做大做強。(牽頭單位: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
18.為符合條件的“十強”“雁陣形”產業集群領軍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及技術負責人(不含各級黨委管理的領導干部),頒發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按規定享受“綠色通道”服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9.財政科技創新發展投入集中支持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重大原始創新、重大技術創新引導及產業化和重大創新平臺項目。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20.出臺市屬企業高質量“雙招雙引”考核實施意見,參照省相關政策實際執行標準,確定市屬企業考核等次,對排名前列的企業突出貢獻人員給予獎勵,獎勵資金從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列支。(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21.做大做強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支持智能家電、軌道交通裝備等入選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的產業補鏈強鏈,對新設立的關鍵零部件獨立法人企業首次投資建設項目,單個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竣工投產后按照設備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2. 2022年,對符合要求、輻射帶動性較好的省級數字經濟園區,給予每個最高200萬元獎補,資金統籌用于園區及園區內企業發展。(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四)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
23.實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提升行動,2022年,對經評估達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地方標準三星級以上的區(市),根據智慧場景打造、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區建設、城市大腦建設應用等,參照省相關標準給予獎補。(牽頭單位: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
24.持續開展千兆城市建設行動,擴大千兆城市覆蓋范圍,2022年年底前,實現500M及以上千兆寬帶用戶數達90萬戶以上,全市家庭千兆光纖網絡覆蓋率達95%以上。(牽頭單位:市通信管理局)
25.安排專項債券資金支持老舊小區、棚戶區改造,2022年,開工改造老舊小區9.2萬戶、棚戶區0.25萬套。(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26. 2022年,支持新改建農村公路200公里,實施養護工程800公里,改造完成存量危橋16座,實施村道三級及以上安保工程377公里。(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27.加大對清潔取暖工程建設支持力度,市、區(市)兩級財政給予獎補,完成2022年清潔取暖改造任務。(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市政府)
(五)深化改革開放
28.加強數字政府基礎設施建設,優化云節點體系架構,完善一體化政務云平臺和災備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市、區(市)兩級基礎網絡支撐保障能力。建立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實現公共數據集中匯聚、統一治理,持續推進數據共享和開發利用。完成金宏辦公系統與“山東通”平臺整合對接,全面推動機關辦文、辦會、辦事“網上辦、掌上辦”。(牽頭單位:市大數據局)
29.落實“嚴控‘兩高’、優化其他”總體要求,強化“兩高”行業精準管理,嚴格落實“四個區分原則”“四類處置方式”“五個減量替代”等規定,對全市16個“兩高”行業,徹底摸清裝置、產能、產量、能耗、煤耗等底數實情,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做好全市“兩高”行業電子監管平臺建設工作,制定企業和項目兩張清單,實行能耗煤耗單獨核算、閉環管理,落實國家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工作部署。對增量“兩高”項目,嚴格實施省級窗口指導和重點行業提級審批,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
30.對使用省級收儲能耗指標的省重大項目、省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庫優選項目、省“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并在購買能耗、煤耗指標時按照基準價格給予不低于20%的優惠。(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
31.支持青島國際招商產業園內項目納入濟青煙國際招商產業園重點項目庫,對引進的引領示范作用突出、帶動能力強、業態模式新且用地集約的標志性重點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
32.對獲評省級跨境電商平臺、跨境電商產業園、公共海外倉的,參照省標準,對每個主體最高支持5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33.提升航空貨運市場競爭力,對新開直飛定期國際全貨機航線給予補助,其中,對新開直飛亞洲(地區)定期全貨機航線,根據執飛航點,第一個運營年度每班補助5至20萬元,第二、三個運營年度補助依次遞減,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新開直飛亞洲(地區)不定期全貨機航線按新開直飛定期航線補助標準的50%執行;對新開(續飛)洲際、遠程亞洲、上合組織國家的貨運航線,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補助標準。(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口岸辦、市財政局)
34.暢通物流運輸,優化“陸海聯動、海鐵直運”模式,符合海關要求的企業實現在屬地海關“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牽頭單位:青島海關)
35.實施重大項目新增指標提前預支政策,在國家明確2022年新增土地計劃指標管理方式前,對符合拿地條件、急需開工的項目允許預支用地指標,預支數量控制在2021年各區(市)核補指標的50%以內。省自然資源廳有新要求的,參照要求執行。(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管理局)
36.對符合“十強”產業的高新技術設備及關鍵部件進口,以不超過申報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幣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作為貼息率,予以適當補助。(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強化社會民生保障
37.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2022年,全市開發城鄉公益性崗位3.7萬個,消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收入。(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市政府)
38.將城鄉低保對象、城鄉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困境兒童、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眾救助標準,在2021年年底的保障標準基礎上再提高8%以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39.對85歲及以上能夠自理的農村老年人、60歲及以上2—5級失能和重度失智農村老年人群體發放農村養老服務消費卡。(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40.對護理型家庭養老床位,鎮(街道)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按照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清單,提供優質上門服務,并按照我市居家養老服務成本監測報告中成本標準的6.5折收取老年人費用;對于優惠的3.5折折扣部分,區(市)民政部門以居家養老床位運營補貼的形式,給予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補助,補助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350元。(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41.統籌各級財政資金,2022年,按照每村不低于50萬元標準,支持22個村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42.將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作為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約束性任務給予重點支持,確保縣域范圍內原建制村的村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11萬元。(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43.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落實好2022年中央補助資金,加大涉農資金統籌支持力度,重點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二、2022年延續實施的政策清單(共77項)
1.對市級新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智能(互聯)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其中,企業已認定為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再認定為智能(互聯)工廠的,獎勵50萬元。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面向智能軟硬件投資500萬元以上的5G、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分別開展年度“十佳場景示范”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十佳場景,按照智能軟硬件投資額的10%,給予項目申報主體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政府投資項目除外)。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3.支持行業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培育一批細分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鼓勵各工業互聯網平臺對制造業中小企業購買和使用云計算資源及平臺服務給予優惠,引導企業用戶上云用平臺。(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4.對企業年度內在網絡、工業軟件、系統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資50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5.對在我市注冊法人機構的區域性工業互聯網安全應急處置平臺,按照年度運營費用的20%給予補助,政策期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00萬元。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6.對經批準創建并認定的省級、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市級財政給予政策獎補,其中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獎補標準參照省級標準執行。(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7.按季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增速、利率情況開展評估,按照“優秀”“良好”“一般”“勉勵”四個檔次予以通報,引導金融機構持續提升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牽頭單位: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8. 2021年起,村衛生室普遍配備重點人群智慧隨訪設備及康復理療設備,中心村衛生室普遍配備血液分析儀、除顫儀、心電圖機等設備。對全市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老年友善環境整治。(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9.根據農村改廁后續管護覆蓋率,按照農村戶廁每戶每年30元、農村公廁每座每年6000元的標準予以獎補,列入市級專項資金,切塊分配到區(市),由區(市)統籌使用,重點支持農村改廁服務站建設、管護平臺建設、抽糞車配置維護、管護保潔人員工資、戶廁抽糞費用等。(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10.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12.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13.根據省統一部署,執行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各項政策。(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14.自2021年1月1日起,對全市港口轄區范圍內的所有進出口貨物不再征收港口建設費。(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青島海事局)
15.按照省統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6.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標準降低20%。(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17.降低國有企業混改項目進場交易成本,實現交易雙方費用降幅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市國資委)
18.出臺加氫站規劃建設指導意見。(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9.落實體育部門所屬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支持政策,通過發放體育消費券等方式,支持開展體育惠民消費季活動。(牽頭單位:市體育局、市財政局)
20.創建10個省級農業產業強鎮和10個市級農業產業強鎮,創建80個省級鄉土產業名品村。(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21.指導平度市做好全國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和全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相關工作。(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22.加快培育特色服務集群園區,推動優勢特色服務擴大出口,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園區申報省級特色服務出口基地。(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23.對年實際到賬外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新項目、3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增資項目、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項目,按不低于其當年實際到賬外資金額的3%進行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由市與區(市)兩級負擔。(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24.推動歐亞班列實施鐵路快速通關,在具備條件的集裝箱口岸實施“運抵直裝”和“船邊直提”作業模式。對抵達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且完整提交相關信息的RCEP締約方原產易腐貨物和快件、空運貨物、空運物品,實行6小時內放行便利措施。(牽頭單位:青島海關)
25.鼓勵市屬企業科技創新,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在市屬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給予獎勵加分;支持企業對獲得國家級獎項的科研團隊最高按照國家獎勵資金的1.5倍予以獎勵,對獲得省級獎項的科研團隊最高按照省級獎勵資金的1倍予以獎勵,獎金列入工資總額,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6.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市屬企業,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團隊的工資總額予以單列,不受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限制。(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7.自2021年起,對在我市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具有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企業遷入我市或將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分離到我市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給予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由市與企業注冊所在地財政各負擔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
28.積極參與國家碳排放權交易,重點做好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排放報告核查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省級主管部門做好重點排放單位配額分配、清繳等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9.在青島大學持續推進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賦權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決策機制,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2022年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30.在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內,對省重大項目、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補短板強弱項重點項目用地,以及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教育、公共衛生、鄉村振興等民生工程用地,做好“兩規”一致性處理,全力保障重點項目落地;對建設用地規模不足的區(市),可按照2019年省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50%預支新增用地規模。(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
31.實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動態管控政策,根據國家要求,全面完成省下達的批而未供消化任務,并根據項目用地需求適時調整。(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區、市政府)
32.健全市場化的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融資擔保機制,引導企業參與省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為企業市場化收購農民糧食的貸款提供融資增信。(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33.通過財政獎補或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對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智能家電、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高端化工等產業領域實施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可適當加大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34.支持重點產業鏈引進尖端技術人才,在“十強”產業和未來新興產業領域,對上年度研發費用不低于5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重點企業中,年薪高于100萬元的研發一線人員,由各區(市)按照省級政策給予獎勵。每年組織實施六批青島市企業技術創新重點項目計劃,引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積極利用研發費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稅務局,各區、市政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35.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圍內的“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企業在現有廠區內改建、翻建廠房,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現有廠區內擴建、新建廠房按規定標準減半征收。結合工藝特點,建設地下廠房的,地下部分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36.對屬于國家、省、市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按比例計算后低于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的,應按不低于實際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各區(市)可參照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產業發展相關政策,進一步細化執行項目范圍并實行動態調整,實施靈活的用地政策,為企業直接降低用地成本。在符合詳細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前提下,企業在自有工業用地上新建、擴建生產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區、市政府)
37.積極推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供應工業用地,有效降低制造業企業初始用地成本。對以彈性年期出讓的工業用地,出讓價格按照實際出讓年期占最高出讓年期的比例確定,出讓期屆滿且達到出讓合同和履約監管協議約定條件的,可采用協議出讓方式續期。(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區、市政府)
38.對符合全省產業布局和新舊動能轉換“三個堅決”要求的“兩高”行業企業,實施技術產品升級、環保節能改造、安全水平改造等不新增產能、不增加能耗煤耗的技術改造項目,不受“兩高”項目準入政策限制,依法依規予以核準備案。(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審批局)
39.鼓勵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廣泛開展存量基礎設施項目梳理工作,建立本市基礎設施REITs項目儲備庫,確保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項目“應入盡入”。鼓勵國有企業通過發行基礎設施REITs創新投融資模式,優化資本結構,盤活存量資產。對列入《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項目,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青島證監局、青島銀保監局、市稅務局)
40.支持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落實中央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推廣。擴大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鼓勵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郵政快遞企業使用新能源汽車,環衛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10%。(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財政局)
41.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根據充換電站專項規劃,將獨立占地的公共充換電站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按照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明確土地供應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賃用地方式建設公共充換電站。(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優化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布局,市內主要高速公路服務區原則上按照50公里間距建設充電設施;提高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A級旅游景區等場所已建成公共充電站(樁)管理維護水平,確保充電樁完好可用率不低于95%;支持通過合作經營等模式降低充電設施運營成本。(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青島供電公司、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青島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42.支持發展汽車消費金融,規范汽車消費貸款辦理流程,在合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執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參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合理確定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利率。(牽頭單位:青島銀保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43.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步行街入選省級步行街改造提升試點,對新列入試點的步行街,每條給予100萬元財政補貼。(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44.對納入省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疏港鐵路、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鐵路專用線,使用國家計劃指標,保障項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動沿海主要港口集裝箱、大宗干散貨港區實現與鐵路直接連通,解決鐵路運輸“前后一公里”問題。(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
45. 2021年9月1日起全市契稅稅率統一為3%,符合法定條件的免征契稅。(牽頭單位:市稅務局)
46.加大匯率避險政策及大宗商品價格風險管理產品宣傳推廣力度,督促指導商業銀行“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避險方案,有效應對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納入轄內金融機構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明示貸款年化利率,降低企業實際貸款利率。(牽頭單位: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
47. 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可按照規定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48.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城市建設,積極爭取污染治理和節能減碳中央預算內資金,重點支持城鎮污水垃圾、危險廢棄物處置及重點流域水環境治理等。(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管理局)
49.對取得藥品注冊批件(含原料藥、創新輔料)且在我市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固定資產(不含土地費用)實際投資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50.將淡化海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體系,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費。(牽頭單位:市水務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
51.加快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符合條件的項目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52.支持萊西市、膠州市、黃島區開展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對試點區(市)規模化開發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整體打包備案,對項目接網工程開辟“綠色通道”;在試點區(市)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推動光伏發電就地就近消納;加大政策性貸款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碳達峰、碳中和”專項貸款規模,提供優惠貸款利率。(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53.在符合相關規范和安全條件前提下,鼓勵在合法建設的汽車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內利用現有土地建設加氫站,支持在交通場站、科研教育園區、物流倉儲園區、工業園區、港區內利用現有土地建設自用加氫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規范和安全條件前提下,對不新增用地的,無需另行辦理加氫站規劃選址手續。(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
54.在符合規劃前提下,經批準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興辦“互聯網+”、文化創意、科技研發、工業旅游、眾創空間、生產性服務業等新業態的,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為期5年的過渡期政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55.全面推進5G網絡基站建設,對完成2021年度5G基站建設目標的電信運營企業,每個新建開通并采取獨立組網模式的基站(含共建共享基站)給予1萬元補助,單個電信運營企業或采取共建共享模式的聯合企業最高補助5000萬元。補助資金自2022年起分兩年兌現,由市、區(市)兩級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負擔。(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責任單位:市通信管理局)
56.鼓勵廣電和電信運營商加快“雙千兆”傳輸網絡建設,選取若干住宅小區試點建設4K應用示范小區,提升4K內容和應用服務供給水平。對符合條件的應用示范小區,按照運營商建設投入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獎補。(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局)
57.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創新載體培育支持力度,對新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和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對市級重點實驗室績效評估優秀的,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經費支持,用于項目攻關、設備購置、人才引進、科技交流與合作等,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58.大力推動進村快遞站點共享共用,根據鄉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要素稟賦,積極推廣符合本地需求的“快交、快郵、快快、快商、快銷”合作進村模式,對2021年9月1日以后新建和升級的3家以上快遞公司進駐共用、且能夠持續穩定運營1年以上的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由區(市)財政對建站新投入的監控和信息錄入設備費用進行獎補,每個站點補貼不超過2000元。(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供銷社,各區、市政府)
59.以快遞進村單量、單件成本、派送距離和服務發生區域等為依據,按照補貼后市域內業務總體盈虧平衡和自主可持續經營的原則,對實際發生的快遞進村業務服務,按照2021年每單不超過0.3元、2022年每單不超過0.2元、2023年每單不超過0.1元的補貼區間,由區(市)財政分年度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差異化后補貼政策,補貼期限為2021年至2023年。(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各區、市政府)
60.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1.深入開展大學生(含海外留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每年扶持3000名以上大學生在青創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2.對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中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修復后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后,土地所有權人可出讓、出租用于發展相關產業,產生收益向村集體成員傾斜。(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區、市政府)
63.市、區(市)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可累積發放不超過36個月的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最低補貼標準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個人實際承擔的住房租賃費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實際承擔的費用給予補貼。按照學歷層次等因素分級確定補貼標準,每上調一級,上浮標準應不低于50元/月;對由用人單位集中申報的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員工,定向配租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補貼資金由市、區(市)兩級分擔。(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4.深化“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比例超過80%,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開展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雙全雙百”工程,將關聯性強、高頻發生的單一事項集成為“一件事”,實行集成服務和并聯審批。加強惠企政策優化集成,實現惠企政策智能精準推送。(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民營經濟局)
65.全面推行“電子證照”應用,推廣“電子卡包”,涉企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執法檢查等領域,不再提交各種證明材料。提升“一網通辦”水平,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可網辦率達到95%以上,可全程網辦率達到80%以上。(牽頭單位:市大數據局、市行政審批局)
66.對所有來青投資興業的企業家和高端人才的子女,就近就便安置到優質學校(幼兒園)就讀。(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67.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建立非勞動關系特定從業人員工傷保障制度。(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8.全面放寬城鎮落戶限制,精簡落戶手續,健全人才落戶綠色通道及服務專員機制。(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9.按照省統一部署,在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的政策要求和再貼現額度分配下,對供應鏈票據給予低成本資金支持,推動供應鏈票據加快發展。(牽頭單位: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70.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直接用于采摘、農業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整治和改造廢棄土地發展的鄉村旅游項目,從使用月份起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10年;對個人出租住房經營鄉村旅游的,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
71.全市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對具備條件的小區增加停車位,建設充電樁。(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青島供電公司)
72.加強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建設,統籌中央、省級財政資金500萬元,采取后補助方式對2021年符合條件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項目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73. 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設立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現有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繼續對脫貧享受政策人口進行幫扶。(牽頭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74.安排專人及時辦理來青參保、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等手續,提供從參保到就醫購藥“全程幫辦代辦”服務;全市所有符合省內“一卡通行”要求的定點醫藥機構全部開通醫保個人賬戶省內“一卡通行”業務,門診、住院省內和跨省聯網結算。(牽頭單位:市醫保局)
75.加快推進智慧社區(村居)建設,對納入2021年省支持建設的智慧社區(村居),按照省相關標準予以一次性獎補。(牽頭單位: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
76.設立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考核獎勵資金,按照市考核細則對應進行區(市)考核,排名前4位的區(市)分別獎勵800萬元、6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獎勵資金全部用于支持基礎設施和社會民生項目建設。2023年一季度完成對2022年度考核并獎勵到位。(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77.組織企業參加“山東制造網行天下”對接活動。創新開展“品牌之都·工匠之城”制造宣傳活動,舉辦“青島品牌日”活動,提高企業品牌價值。(牽頭單位:市民營經濟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2022年不再實施的政策清單(共14項)
1.引導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提升普惠金融在績效考核中的占比,力爭2021年一季度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較2020年同期有所提升。(牽頭單位:青島銀保監局)
2.建立工業運行和技改投資常態化評價通報和獎勵約談機制,以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速、規模以上工業技術改造投資增速2項指標為依據,每月通報增長及排名情況。根據山東省執行情況對應抓好督促落實相關工作。(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3.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綜合體、寫字樓等用戶開展儲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試點,其電力儲能技術裝置低谷電價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每千瓦時再降低3分(含稅)。(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4.開展千兆城市建設行動,擴大千兆光網覆蓋范圍,2021年年底前實現千兆接入能力覆蓋縣級以上城市所有住宅小區,達到千兆城市標準。加大寬帶和專線提速惠企力度,2021年年底前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牽頭單位:市通信管理局)
5.依托區(市)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加快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2021年,市級利用中央補助資金對驗收合格的新建和改擴建設施,按照省定的補貼標準進行補貼,支持建設冷藏保鮮設施23個。(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6.對評為“山東省新跨越民營企業”的我市企業,按照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由市財政分別獎勵企業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該政策與首次入選中國民營500強和山東省民營100強獎補政策、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收入倍增獎勵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晉級補差”原則執行。(牽頭單位:市民營經濟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7.依據2021年全市農民實際種糧面積,統籌中央資金向實際種糧農民分類發放一次性補貼資金,應對農資價格上漲對實際種糧農民增支影響,穩定種糧農民收入。(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8. 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山東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兩部制)目錄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1.5分。(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9.按照省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山東人游山東”“好客山東賀年會”等活動,啟動第一批省級文旅康養融合發展區建設,參與全省“文旅康養十強縣”創建和100家革命場館特色展陳、100個紅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建設、100款紅色文創展示推廣、100家研學基地紅色游、100條紅色旅游線路推廣、100場精品劇目演出等系列活動,制定新一輪文化和旅游扶持政策,拉動文化和旅游消費。(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
10.加快發展養老產業,支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用好中央“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預算內專項資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轉型社區型和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設施按每張床位2萬元、旅居型養老服務設施按每張床位1萬元標準給予補助。(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
11.大力支持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補短板,統籌1.38億元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支持衛生健康、應對人口老齡化等重大公共服務工程。(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2.市財政安排資金1000萬元,采取后補助方式支持企業開展家電“以舊換新”集中促銷活動,所需資金在2022年度預算統籌安排。(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3.制定5G基站建設補貼政策,發布2021年度5G基站設施建設任務清單、5G基站設施公共資源免費開放清單、5G基站設施保有協調清單、5G基站設施電費協調清單,加快全市5G基站建設進度,爭取年內完成新建1萬個基站建設任務。(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14.降低新能源汽車用電成本,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5年底前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延長電動公交汽車低谷電量獎勵政策執行時間,對2021年至2023年電動公交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每使用1千瓦時谷段電量,分別給予0.91千瓦時(2021年)、0.78千瓦時(2022年)、0.65千瓦時(2023年)的谷段電量獎勵,獎勵電量用于抵扣峰段(優先)和平段電量,降低電動公交汽車用電成本。(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